中国证监会发布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改革内容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。 问1: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,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。请问本次改革意见对推动注册制改革有何意义? 答: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,需要有步骤地推进。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注册制的做法不完全一致,但共同的特点是,新股发行应当以发行人信息披露为中心,中介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进行把关,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,不判断企业盈利能力,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,由投资者自行判断企业价值和风险,自主做出投资决策。 需要强调的是,注册制不是简单的登记生效制,不能将注册制理解为不管了,就是登记备案,自动生效,也不是说股票发行不要审了,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随便发了,而是审核方式要改革。 注册制改革需要法律的修改,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,也需要市场逐步适应和过渡,是一个连续的、循序渐进的、不断深化的过程。我们相信,本次改革将为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。 |